为激励、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养,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推荐评选中等职业学校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要求,现就我院评选中职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13初中五专、14初中五专、15初中五专、13中专、14中专、15中专学籍的学生及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学生守则等有关规章制度;学习认真,成绩优良,专业技能水平高,社会实践能力强;坚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心素质和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学生守则等有关规章制度;任班委、团支部以上职务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参评的一年级学生任班委、团支部以上职务应多于1学期并为现任学生干部),品学兼优,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有突出实绩,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1.获得我院文明班级荣誉称号。
2.班委成员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全体同学遵纪守法、热爱集体、要求上进、进取有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无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各项考核达标,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一)评选办法
淄博市教育局分配给我院的优秀名额分别是三好学生2名,优秀学生干部1名,先进班集体1个;按照山东轻工职业学院荣誉表彰规范【鲁轻院党字〔2014〕25】号文件要求,院级优秀名额为院级三好学生44名,院级优秀学生干部24名,院级先进班集体2个。现将各系评优人数分配如下:
系别 |
市级三好学生 |
市级学生干部 |
市级班集体 |
院级三好学生 |
院级学生干部 |
院级班集体 |
工商管理系 |
|
1 |
1 |
10 |
5 |
1 |
纺织服装工程系 |
1 |
|
|
5 |
3 |
|
机电工程系 |
1 |
|
|
8 |
4 |
|
信息工程系 |
|
|
|
4 |
2 |
|
轻化工程系 |
|
|
|
7 |
6 |
1 |
艺术设计系 |
|
|
|
8 |
3 |
|
商务贸易系 |
|
|
|
2 |
1 |
|
合计 |
2 |
1 |
1 |
44 |
24 |
2 |
(二)评选要求
1.各系要规范评选程序,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和审核程序,保证评选活动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评优结果须在系内公示3天。
2.请各系于
3.学生工作处公示无异议后,请各系组织学生填写申请表,并于
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