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高考期间学生管理
工作的通知
各系(二级学院):
全国普通高考将于7月7日--10日举行,为了严肃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在校学生违规参加高考和替考行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考期间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函[2020]10号)要求,现就高考期间加强学生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做好高考期间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是维护高等学校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和爱护在校学生的需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和保障,建立由系院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学生管理副主任具体负责、各辅导员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防范、打击替考作弊行为,确保万无一失。
二、加强学生的诚信法纪教育
1.在7月6日前组织一次诚信考试主题班会(不在校的班级组织线上主题班会),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做到年级、专业、班级全覆盖。
2.主题班会严明替考和参与作弊的严重危害性和危险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或“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国家考试的”将入刑定罪。《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明确指出:“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各系院要建立健全学生诚信法纪教育长效机制,将诚信法纪教育作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融入课堂教学、综合实践、主题活动、考前教育等教育活动中;要积极开展考试作弊案例警示教育,使广大学生知晓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拒绝替考,拒绝参加线上线下作弊答题,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违纪作弊行为。
3.活动组织实施总体情况(电子稿),包括不限于班会开展时间、主要内容、覆盖班级数及人数等(600字以内)、主题活动图片(电子稿),于7月10日前报学生工作处宋海波老师。
三、加强在校学生高考期间管理
1.加强学生的考勤管理。在校学生一般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要核清原因,除常规审批程序外,要经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2.各系院由学生管理副主任负责学生点名核查工作。做好不在校学生去向统计,建立信息台账。7月7日-10日高考期间要全面、准确掌握学生假期去向动态,对在校外实习的学生,要通过实习指导教师进行清点核查,确保无缝覆盖。组织学生每天向辅导员汇报动向,实行“日报告”制度(主要报告可疑情况),以系院为单位汇总情况,于每天下午5点前通过“山东轻工学管”QQ群报学生工作处。
3.严肃责任追究制。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对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坚持谁批准、谁负责。对管理不严、不认真清点和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除追究替考者的责任外,将严肃追究相关系院负责人、学管主任和辅导员的责任。
学生工作处
2020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