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参加城镇医疗保险通知
日期:2009年11月24日 14:49 发布人:网站编辑 浏览量:[]
通 知
各系:
学生参加2010年度城镇医疗保险工作现已启动,请各系继续提高认识将国家此项利民政策落到实处,要按照淄社发[2008]92号文件的相关精神积极开展2010年度学生参保工作,请于11月23日以系为单位将参保费用交院财务处、参保学生名单(格式见学院内网或我院学生资助QQ群)以两种形式(电子、打印)报院学生处。
200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