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评选中等职业学校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日期:2013年03月12日 14:18 发布人:网站编辑 浏览量:[]
各系: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评选中等职业学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职字〔2013〕3号)和市教育局《关于组织评选中等职业学校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淄教职字〔2013〕2号)要求,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决定开展2013年中等职业学校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学生守则等有关规章制度;学习认真,成绩优良,专业技能水平高,社会实践能力强;坚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心素质和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学生守则等有关规章制度;任班委、团支部以上职务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参评的一年级学生任班委、团支部以上职务应多于1学期并为现任学生干部),品学兼优,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有突出实绩,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班委成员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全体同学遵纪守法、热爱集体、要求上进、进取有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无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各项考核达标,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在市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和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市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中有获奖学生和获奖学生较多的班级,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和评为先进班集体。
二、名额分配
根据市教育分配给我院的优秀名额及五专班级的综合表现情况,名额分配如下:
系别 |
省级三好学生 |
市级三好学生 |
市级优秀学生干部 |
市级优秀班集体 |
工商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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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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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电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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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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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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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化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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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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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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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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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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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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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关要求
(一)各系要按照实际情况严格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组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广泛听取任课教师和各班同学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评选结果在系内公示三天,无异议以后再上报。
(二)请各系认真填写省、市级登记表(见附件,一式2份)及电子稿于3月20日前报学生工作处于燕玲。
(三)各系要认真总结先进事迹(电子稿,字数在200字以内),同时交电子稿生活照,用于全院宣传。
备注:登记表、汇总表中凡出现学校及专业名称时,均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及招生专业的通知》(鲁教职字〔2012〕14号)为准(见附件1)。
附件:1.我院2012年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名称
2.省级三好学生登记表
3.市级三好学生登记表
4.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5.市级优秀班集体登记表
学生工作处